来源: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8-25 点击:934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总局制定的《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请按《青海省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执行。
附件:《青海省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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