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健〔2017〕60号)

更新时间:2017-08-04 点击:1556

发布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7-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食安办健〔2017〕6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护老”专项行动。现将《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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