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04 点击:1556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护老”专项行动。现将《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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