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食安办[2017]16号)

来源: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7-03 点击:1310

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6-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藏食安办[2017]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地(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的通知》(食安办〔2017〕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食安办制定了《关于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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