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宣传活动的通知(沪食药监协函[2017]52号)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3-29 点击:813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3-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协函[2017]5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处室:

  2017年3月31日是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根据市食药监管局的统一安排,决定在12331主题宣传日前后,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二、目标人群

  社会公众

  三、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部署要求,结合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12331公众知晓率,加深市民对投诉举报12331热线电话的认知和了解,激发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主要活动

  (一)12331开放日

  邀请市民参观12331投诉举报中心,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12331热线职能、运行情况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相关规定,树立12331守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的良好形象。

  各区市场监管局在主题宣传日前后,开放基层监督所快检实验室、食品快检站、食品药品科普站,组织市民群众到现场参加活动。(负责部门: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市食药监局宣传处、协调处、各区市场监管局)

  (二)媒体宣传

  在上海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舌尖上的安全》节目中对12331热线进行介绍,鼓励市民群众对身边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在东方明珠移动电视等新媒体投放12331公益广告。安排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相关内容在电台《公益报时》栏目黄金时间准点播出。(负责部门:市食药监局宣传处、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市食药监局协调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

  (三)微博、微信宣传

  以12331热线基本情况、受理范围、典型案例等为素材,制作连环画及H5动画,增强趣味性和可读性,借助上海食药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推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12331热线的知晓率。(负责部门:市食药监局宣传处、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

  (四)12331食药安全社区行

  各区市场监管局和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宣传《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安排,在3月31日前后,自主确定12331投诉举报工作宣传内容,开展12331食药安全社区行。(负责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

  (五)12331联动宣传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全市张贴宣传海报,发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场所、社区《人与健康》宣传栏、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办公场所、食品快检站、食品药品科普站等地点宣传张贴,形成联动宣传声势。(负责部门:市食药监局宣传处、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

  (六)12331公益广告宣传

  在全市核心区域200座公交站亭,20条线路,55辆公交车身作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公益广告宣传。通过上海通信管理局与电信、移动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协调,在运营商的725个营业厅走字屏播放12331宣传信息,向三大运营商的用户发送12331宣传短信,提高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知晓度。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共同做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认真受理和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采取有力措施拓宽问题线索的来源。

  (二)围绕重点,开展12331主题宣传

  各区市场监管局和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好宣传工作。要结合《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政策、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

  (三)丰富形式,发挥各区各单位工作优势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渠道,宣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让群众熟悉、了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的功能任务及社会责任,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规化开展。活动期间,要注重宣传照片、录像、媒体报道等宣传资料的留存整理,于4月1日前填写《12331主题宣传日期间宣传工作统计表》(见附件),报市食药监管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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