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6-12-16 点击:15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已经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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