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6-10-18 点击:8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拟共同支持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发性金融支持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合力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有利于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投资机制,补足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对农产品的多层次消费需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助力经济稳定增长;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农产品市场运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思路
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15〕276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商务部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银行金融优势,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交通区位、人口规模、农产品流通基础等因素,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支持全国性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和企业强化基础设施,密切产销衔接,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以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节点,连接东西、贯穿南北、辐射内外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在扶贫攻坚、民生保障、服务“三农”发展等方面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三、重点支持方向
近期以《规划》中提出的“三纵三横”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中的八大骨干市场集群和100个左右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支持重点。随着骨干网络的逐步形成,适时启动支持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中的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一)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在全国重要流通节点和优势农产品区域,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流中心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重点加强标准化综合加工配送中心、交易专区、产地集配中心和信息中心等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二)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公共加工配送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益功能实现的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益性菜市场、平价菜店等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加快形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三)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冷库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项目储备库,根据《规划》中有关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布局和要求,在农产品主要产地、集散地和销地,择优选择项目,重点选择符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的项目,建立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2016年10月底前,各地要完成2O16-2017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附件1)和项目滚动规划表(附件2)编制工作,并将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报商务部。此后,每年10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
(二)做好项目推荐评审工作。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对各地上报的年度计划建设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初步评估,形成拟推动项目清单,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将项目清单发至相关分行。分行负责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沟通衔接,按照独立审贷原则,自主负责对项目借款主体、建设内容、规模、行政许可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本金、市场分析和信用结构等进一步评审,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做好联合评审或指导评审工作。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的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项目落地。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商务部统筹协调相关政策性资金用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明确支持方式和支持区域。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商务部重点工作区域和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商务部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发挥“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协同优势,为企业和项目提供组合金融支持,与国有资本形成合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介力度,积极引导优势流通企业参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投资、建设、运营。采用企业资产抵(质)押、保证担保等方式建立信用结构。
五、工作机制
(一)加强部行深度合作。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建立部行工作会商制度,积极开展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方式的对接和交流,共同开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相关研究,共同培育大型专业化的建设运营主体,打造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共享建设项目信息及调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将有关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分别报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
(三)做好规划引领工作。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规划》,结合本地相关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根据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系统性融资规划,做好项目融资安排,统筹融资方式和融资总量,促进资金合理配置。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积极争取相关财政、土地、税费等政策,支持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促进各项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叠加效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联系方式: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010-85093679/3691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 010-88308394
附件:1.201×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
2.项目滚动规划表
商务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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