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29号)

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6-09-19 点击:874

发布单位:国家认监委
发布日期: 2016-09-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6年第29号
实施日期: 2016-09-07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质检总局的有关工作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国家认监委对历年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失效一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现予公告。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国家认监委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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