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7-08 点击:1332
现批准粮食行业标准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第1号和LS/T 3242—2014《牡丹籽油》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第1号修改单
2.LS/T 3242—2014《牡丹籽油》第1号修改单
国家粮食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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