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粮食行业标准《大米粒型分类判定》和《牡丹籽油》的通告(国粮通[2016]5号)

更新时间:2016-07-08 点击:1332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6-07-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粮通[2016]5号
实施日期: 2016-07-05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现批准粮食行业标准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第1号和LS/T 3242—2014《牡丹籽油》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第1号修改单

        2.LS/T 3242—2014《牡丹籽油》第1号修改单

  国家粮食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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