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6-06-07 点击:822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20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6日起在河南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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