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定向销售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6-05-26 点击:1171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发布日期: 2016-05-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级交易中心、交易会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定向销售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6〕101号)文件精神,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6年5月27日开始每周在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举行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国家政策性粮食(玉米、稻谷)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各省(区、市)粮食、财政等有关部门确定推荐的企业,如不是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请尽快到所在地联网的省交易中心办理会员注册和CA认证。如企业已是交易系统会员,但未办理年审的,请尽快到所在地联网的省级交易中心办理系统会员年审和CA认证,相关事宜及省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详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首页左下角“在线办事”栏目。

  二、已具有交易资格的会员,请提前到所在地联网的省级交易中心接受交易系统应用培训,并于交易前一日试登录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客户前台,熟悉系统操作,以免影响您的交易。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当期《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国家政策性粮食(玉米、稻谷)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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