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6]12号)

更新时间:2016-05-03 点击:1036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04-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办[2016]1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好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农民群众的安全素质,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农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发展势头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部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司局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要内容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开展,农业行业、农业部系统单位同步开展。

  (一)农业行业重点活动安排。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等相关行业司局,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活动开展。

  一是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指导行业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论安全发展活动,切实通过作专题报告、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关注农业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邀请相关专家以及农业企业负责人,以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向基层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部门干部职工、重点岗位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通过在媒体上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安全生产论坛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配合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大赛、争做安全生产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等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宣传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是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指导行业认真组织广场咨询活动,切实通过现场咨询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深入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有关照片、名言警句、体会感悟、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拓展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届时,农机部门将在吉林、浙江、安徽、云南、新疆5省同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带动全国农机监理人员统一行动,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畜牧草原部门在辽宁省举办第二个全国草原防火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向基层扑火队员赠送扑火装备,向农牧民群众发放草原防火减灾、避险急救的有关书籍及宣传资料,并提供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避险自救知识咨询。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选取行业典型案例,通过专题研讨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农机部门结合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要求县(市)农机监理干部与辖区内不低于100名农机手谈心对话,了解农机手所想所需,有针对性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服务。渔业部门要选取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以影视、图文等形式,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直属垦区要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多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其它行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好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农民群众的责任意识、警觉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相关行业司局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时节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切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发挥媒体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推动作用。农机部门要结合“三夏”农业生产,组织执法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渔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异地检查、督导抽查、重点回查等方式,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轮大检查、大排查,确保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渔船船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直属垦区要紧盯涉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其它相关行业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五是参与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积极挖掘行业优势资源,创作或推荐优秀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审核后上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有效实现安全精品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力争入选全国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在媒体上广泛展示传播。同时,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在系统、本单位内部开展安全生产影视展、书画展等活动,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

  (二)部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活动安排。部系统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主动,立足落实安全责任,规范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重点开展好七项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切实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报告会、大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素质。部机关拟于6月中旬集中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二是组织模拟险情体验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安全体验馆、教学馆等安全模拟场地,现场体验险境逃生、险情处置等内容,用真实感受、切身体验,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大家事故就在身边的警觉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开展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要害岗位人员的培训。五是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部属单位要在前期交叉检查的基础,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六是举办主题演讲、安全生产知识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主题宣传,调动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研究安全问题、遵守安全规定的自觉和积极性。七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点,研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相关行业司局要针对行业特点,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具体牵头处室,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要加强督导。农机、农垦、渔业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司局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活动期间信息报送不少于3篇,要求数据详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1000字内;要建立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导活动顺利开展。

  三要深入宣传。相关行业要结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尤其是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报道,掀起阶段性宣传热潮,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民手机报等媒体,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要深入宣传报道,营造农业安全生产强大舆论氛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推出“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片、标语、展板等,供选用。

  四要务求实效。相关行业、部属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预防安全事故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请相关行业司局、部属单位于7月10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力、李晓伟

  电  话:010-59192113、59192116

  传  真:010-59191795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箱:nybawh@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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