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农办市[2016]1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6-01-19 点击:1275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01-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市[2016]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有关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农市发〔2015〕3号)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放心农资进农家”等农业电子商务新模式,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现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地区、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月11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