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5-11-10 点击:832
关于农药生产使用及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逐步完善管理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我国农药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农业部根据《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配套规章。针对农药登记门槛低、名称多乱杂、标签不规范等问题,2007年集中出台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6项规定。从2007年开始组织开展《条例》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对设立农药经营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规范经营经营行为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修订草案即将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促进农药产业升级。工信部通过企业核准等行政许可手段,积极引导农药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药行业产业整合,实现转型升级。2014年办理兼并重组4个批次,涉及18家企业。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禁用淘汰了甲胺磷等33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降低了高毒农药比例。同时,在促进生物农药研发、登记和推广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生物农药发展。目前,已经登记、正在推广应用的生物农药有100多种,产品3700多个,产量超过12万吨,使用面积约4亿亩次,农药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三是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自2009年以来,农业部已经连续7年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行为,农药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农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14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85.8%,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76.9%。同时,吊销了违法严重的9家企业11个产品的农药登记证。2014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药市场监管职责,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行动,共检查农药市场1.2万个(次),检查各类农药经营者17.5万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828户;查处农药违法案件6195件,案值2952万元;受理农药消费投诉263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72万元,有力维护了农药市场秩序。
四是强化农药科学使用指导培训。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加大安全用药培训力度,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科学用药水平。2014组织实施“百县万名农民骨干科学用药培训行动”,先后在陕西、江苏等10省举办科学用药培训班100多期,通过示范展示、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发放“明白纸”、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方式,培训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技术骨干3000多名,编印农药安全使用知识手册5万多份,引导农药施用人员树立安全、节约、高效使用农药的理念,提高农药使用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你们提出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吸纳你们的意见和各地的实践经验,将结合《条例》修订出台,主动履行农药管理职能,创新农药管理模式,继续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建立农药产品可追溯管理体系,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积极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努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贵党派对农药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5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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