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海关总署2015年第49号)

更新时间:2015-10-20 点击:1275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5-10-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2015年第49号
实施日期: 2015-10-19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现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废止1项归类决定(见附件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

  2.2015年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Ⅱ)

  海关总署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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