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意见的函(农办质函[2015]20号)

更新时间:2015-03-24 点击:945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5-03-19
失效/废止日期: 2015-04-15
发布文号:农办质函[2015]20号
实施日期: 2015-03-19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

  为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现行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清理。现就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征求你单位意见。

  此次清理工作总的原则是,以完善GB 2763-2014中配套的植物源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为重点,对目前正在广泛使用,适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标准予以保留;对检测范围或检测对象有重复、交叉的检测方法予以整合。整合时以操作性强、简便易行、覆盖化合物多、植物源食品种类广、方法检出限能满足现行MRL要求的方法为主整合其他同类方法;对标龄较长、技术相对落后、操作性较差或样品提取净化过程操作复杂、需使用大量有机溶剂或剧毒化学品的标准原则上予以废止;保留现行的动物源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对于酶抑制等生物速测法不作为食品安全强制性方法标准,暂不纳入清理范围。

  请各单位根据清理工作原则,对发布和执行的现行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或废止等清理意见和理由,如需整合的标准,在清理意见中说明整合的标准号。清理意见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请附送电子文档。

  相关标准文本请在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http://www.caqs.gov.cn)下载。

  联系方式: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魏瑞成

  电 话:010-59192387

  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联系人:秦冬梅、简秋

  电 话:010-59194078 59194033

  电子邮件:nyclbz@agri.gov.cn

  附件: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意见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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