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4-10-22 点击:950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4-10-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
实施日期: 2014-1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将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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