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提高绿色食品续展效率的通知(中绿认[2014]108号)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14-06-18 点击:1229

发布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4-06-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中绿认[2014]10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近年来,在各地绿办的共同努力下,绿色食品续展工作不断加强,续展率明显提高。与此同时,续报及时率和续展工作整体效率却差强人意,导致许多企业不能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到期之际,及时获得新证书,进而产生企业续展后仍然逾期用标并被市场监管部门打假的被动局面,极大地影响了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市场监管形势的变化,要求我们整个工作系统必须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改变与绿色食品相关制度不适应的习惯做法。为此,中心加强了各项制度的完善配套工作。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在贯彻执行《程序》过程中,要把提高续报及时率和续展工作效率当作重中之重,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到位,以尽快扭转绿色食品企业新旧证书不能及时衔接的局面。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请各省级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程序》第二十条关于“续展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满二十五个工作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网上报送”的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限要求内报送续展申请材料。

  二、自9月1日起,逾期未能按时报送材料或未能及时网上报送的,中心将不予受理续展,并关闭“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统”网上报送权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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