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农农(综合)[2014]第116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4-06-17 点击:935

发布单位: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发布日期: 2014-06-10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7-10
发布文号:农农(综合)[2014]第116号
实施日期: 2014-06-10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单位:

  为做好种植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种植业标准体系,提高种植业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15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转变种植业发展方式、促进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主要农作物生产过程管理和支撑技术为重点,依托作物栽培、水肥应用、耕地质量建设、病虫害测防控等最新研究成果和应用经验,加快现代种植业产业发展所需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范围

  (一)产地类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要求、耕地质量、农田建设标准等。

  (二)产品类标准。包括品质规格、包装标识、贮运管理、检验检测和评价方法等。

  (三)生产管理技术类标准。包括植物病虫害防控,农业防灾减灾、水肥管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及高产创建技术模式、标准园建设和管理、农机农艺结合操作规程、良好农业规范等。

  (四)投入品管理类标准。包括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安全使用准则等。

  (五)其他。包括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农情、墒情、病虫情等信息监测与评价,种质资源评价与保护等,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体现新颖性。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相重叠或交叉,要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和先进性。

  (二)加强协调衔接。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协调、相衔接,确保标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

  (四)保障生产需要。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相关标准研究机构和标准应用部门参与立项建议工作,优先保障种植业标准化生产、高产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需要。

  请在广泛征集、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2015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并填写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于2014年7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质量标准处路馨丹  孔巍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406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1816,18910963282,13520331327

  传真:010-65520119

  电子邮箱:luxindan@agri.gov.cn

  附件: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种植业管理司

  2014年6月10日

  抄送: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2014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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