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1]6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4-06-16 点击:1068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1-03-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牧[201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

  为规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我部制定了《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执行效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我司。

  联系人:关龙

  电话:010-59191865

  邮箱:xmsxmch@agri.gov.cn

  附件: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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