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征求新饲料添加剂申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续展和变更申请资料修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4-04-04 点击:1359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4-04-03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4-20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4-04-03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已经正式修订发布。根据新的办法规定,我部对新饲料添加剂申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续展和变更申请所需资料要求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的申报材料要求。现将新的申报材料要求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4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农业部畜牧业司。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10-59193213(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畜牧业司

  邮编:100125

  电子邮箱:xmjslch@agri.gov.cn

  附件:

  1.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

  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资料要求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申请资料要求

  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申请资料要求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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