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3-12-20 点击:898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3-12-16
失效/废止日期: 2013-12-20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3-12-16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我会在总结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0134

  邮箱:baishi@csr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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