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3-12-11 点击:965
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相关重点工作,经各有关专业委审议推荐,现将《2013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尽快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高质量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应主动与主管业务司(局)沟通联系,使新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二、各负责起草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进度管理,为起草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部分计划项目按专业委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有所调整,请各标准起草小组根据要求补报计划任务书,并按新计划任务书要求开展起草工作。
四、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应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通稿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分歧做好阶段性把关,保证标准质量,确保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对本专业重点项目专业委应指定专家负责项目指导,保证项目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和起草质量。
五、为扩大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和服务力度,增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各项目负责单位吸纳有条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参与标准修订工作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加起草。
六、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另行下达。
附件:2013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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