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和《蜂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452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3-12-10 点击:1052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3-12-02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1-30
发布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13]452号
实施日期: 2013-12-02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和《蜂蜜》(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附件:1.《食用植物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doc

        2.《蜂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doc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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