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更新时间:2013-11-12 点击:675

发布单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3-11-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预警公告。

  公告要求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广大群众自办群体性宴席须严格按照农村自办宴席管理规定,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举办宴席过程中要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不使用劣质、变质原辅材料,正确加工贮藏食物,做好餐饮具、用具的消毒保洁。

  公告还强调要强化加工操作,严把三关。各餐饮单位、大型聚餐及自办宴席组织者应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原料关。不购买、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死禽畜肉等物,要选择新鲜的原料。二是把好贮存关。食物需要贮存时,应放在干燥、通风、温度较低的地方,生、熟食要单独存放。三是把好烹调关。制作凉菜时,原料必须新鲜、卫生,所用刀具、菜板必须专用或彻底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制作炒菜时,要彻底清除食物中可能污染的细菌,不过分追求鲜嫩;餐具每次用后应消毒。

  公告提醒广大市民草乌、附片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巳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的危险。

  公告要求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农村自办宴席以及学校、工地食堂等各种各类型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广泛向本辖区公众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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