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产品标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245号)

来源: 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3-10-09 点击:826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3-09-23
失效/废止日期: 2013-11-01
发布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13]245号
实施日期: 2013-09-23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委制订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目前,专家组已经对食品产品标准进行清理,形成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附件:

    1.食品产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

  2.关于食品产品标准清理情况

  3.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征求意见反馈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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