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3-08-19 点击:1619
各设区市、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舟山市卫生局:
现将《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和《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小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2012年5月7日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试行)》和《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2〕24号)即行废止。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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