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3]7号)

更新时间:2013-04-03 点击:1044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3-02-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质[2013]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农业部门扎实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落实各项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

  联系人:蒋涛;联系电话:010-59192340

  附件: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5日

  附件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突出抓好“三个一批”,即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集中力量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问题;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样板,以“三园两场”、标准化示范县、“三品一标”和监管示范县创建为着力点,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新上一批建设项目,以农产品质检体系二期规划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支撑能力。

  一、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一)深化突出问题治理。集中力量,继续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种植业重点查处在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中非法添加的问题,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畜牧业继续深化“瘦肉精”整治,重点是强化生猪、肉牛、肉羊问题多发地区、重点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新型药物行为。加强奶站和饲料监管,严防出现反弹。兽医集中力量治理抗菌药物非法使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切实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渔业要采取综合的措施,多管齐下,重点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农资打假突出春耕、秋播等重点农时,突出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切实巩固各项整治成果,严防已整治的问题反复、反弹;及时将整治中好的做法制度化,着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狠抓隐患排查。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监测检验、拉网式检查等多种途径,全面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对带有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绝不能放过。组织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强化案件查处。充分依托和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作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健全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以查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案件为重点,集中查办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营造打假维权、治劣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强化例行监测工作。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工作统筹,合理界定部省地县各级监测工作定位,落实监测经费,加强风险监测,完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逐步扩大例行监测参数和品种。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强化会商分析,为执法监管提供科学研判依据。

  (二)积极推进监督抽查。推动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监督抽查计划,强化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格抽查程序和工作规范,科学、严谨、公正地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及农产品,依法组织查处,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三)推动监测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各地监测资源与信息平台的对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抽查等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强化分析评估,提升预警功能。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推动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认定管理办法》。

  三、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一)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统筹做好规划布局,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试点,启动创建一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探索有效的县域监管模式。健全创建管理和认定规范,做好业务指导和推荐把关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倾斜。加强典型宣传与推广,为示范县创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开展省级监管示范县或乡镇的创建工作。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启动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健全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和办法。支持各地加快建设本级追溯信息平台,尽早与国家平台对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产地准出、包装标识、索证索票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四、强化风险防控管理,确保突发问题处置科学有效

  (一)深入开展风险评估。深入分析例行监测、普查、监督抽查、专项风险监测和日常检查等结果和信息,综合研判各环节风险隐患,提出管控措施和办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畅通信息报送、信息共享渠道,强化风险交流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做好舆情预警和应急处置。强化舆情监控,努力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准确研判、分类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事发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产销地间信息通报、协调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努力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五、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饲料安全等标准为重点,加快标准清理和修订进程,加紧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各地要配套制定一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

  (二)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扩大“三园两场”建设比例和规模,新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立健全生产全过程技术标准、操作手册和生产档案记录等管理和技术规范,创新示范内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三)稳步发展“三品一标”。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全面强化证后管理,逐步完善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信誉。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准入门槛,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体制机制协调力度,开展资源调查,完善制度规范。

  六、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加快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一)健全地县监管机构。切实加大力度,支持推动地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产质量安全监管科(室、办),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质检体系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已设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地县。

  (二)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工作手段,尽快把监管工作开展起来。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项目,推动乡镇监管机构尽快启动速测工作,加强乡镇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能力。

  (三)强化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层级的检测资源,积极推进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抓紧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补充一批急需的专业性和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认定一批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着手编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能力建设规划。

  (四)着力加强质检体系建设管理。抓紧实施“质检体系二期规划”,务必保证建设质量。凡已投资的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必须按期竣工验收;已建成的,尽快开展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全面强化运行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指导意见,督促质检机构尤其是县级质检站职能、人员和运行经费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出台考核管理规范。举办第二届全国基层检测技术人员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素质和水平。

  七、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一)加强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风险评估、技术指导、科普解读、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积极争取设立科技财政专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化水平。作为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加强正面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举措,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解读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质量安全问题,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消费信心,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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