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名单的通知(农办渔[2012]154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964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2-12-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渔[2012]154号
实施日期: 2012-12-0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2012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总体安排,经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考核验收和我部审核,决定授予北京秀禾永源养殖种植合作社等979家单位“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称号,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现将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和支持示范单位做好养殖设施升级、示范园区建设、质量安全监控、水产技术服务、健康养殖推广等重要工作,真正树立健康养殖示范典型,不断扩大辐射带动作用,为加快渔业现代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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