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的公告(卫生部、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22号)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981

发布单位:卫生部、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2-11-16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8-01
发布文号:卫生部、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22号
实施日期: 2013-03-01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列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改单;

  《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中的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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