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3-02-24 点击:86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3-02-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实施日期: 2023-02-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0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告。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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