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3-01-04 点击:55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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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冬春季节是动物产品消费旺季,活畜禽调运频繁。同时据气象部门预测,赤道中东太平洋拉尼娜事件将延续至冬季,受其影响,今冬明春我国雨雪冰冻、旱涝灾害等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多发,畜禽容易应激、抵抗力下降,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有力保障元旦、春节畜禽产品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测排查及补免补防等基础工作。各地要聚焦冬春季多发、易发动物疫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飞行监测、专项监测、应急监测,重点监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猪瘟、流行性腹泻等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及常见疫病,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场所加大监测频次。要会同海关、林草等部门,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加大对湖泊、湿地、候鸟迁飞栖息地、家禽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采样监测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兽医实验室依法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监测发现免疫抗体不达标或水平较低的畜禽,特别是水禽,要及时组织补免;监测发现阳性畜禽和异常情况,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切实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

二、严格畜禽调运监管。畜禽调运是冬春季节动物疫病传播的最大风险。各地要严格落实产地检疫、调运监管、落地报告等监管措施,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人员备案制度和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禁止重大动物疫情高风险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我区。对外省调入我区的动物要严格执行指定通道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运入的动物。特别是对外省调入的牛羊,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严禁从布病免疫区(国家级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除外)调运牛羊进入我区进行育肥饲养。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畜禽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压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压实各级政府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将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特别是检疫职责)纳入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屠宰、贩运、无害化处理等从业主体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健全防疫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指导开展清洗消毒,针对养殖场区、待宰圈舍、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运输车辆等不同场点,科学选择消毒药品,加大清洗消毒力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创建,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四、强化技术培训。各地要采取集中授课、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从业主体等全面掌握技术要点,提升防控能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指导养殖场户改善生产环境,加强饲养管理,做好防风保温,增加能量饲料供应,提高畜禽抗病力;落实免疫、用药、清洗、消毒等常规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五、强化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逐级完善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维护冷链设施设备,配齐配足疫苗、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等,并妥善保存和管理。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报告迅速,应对有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主动引导,防止恶意炒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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