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琼府办〔2022〕40号)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09-19 点击:60

发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琼府办〔2022〕40号
实施日期: 2022-09-1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9〕31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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