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09-19 点击:60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9〕31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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