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40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01-05 点击:362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政办函〔2021〕40号
实施日期: 2022-01-0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为确保广西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广西大宗农产品卖难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更好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明确解决全区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水果类、蔬菜类、水产品类产品(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二、组织机构

建立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社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6个专责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预警监测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自治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区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区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对接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组织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单位参与,负责根据各专责小组工作需要,研究落实有关大宗农产品的促销经费、促销补贴,指导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响应机制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该产品总产量的70%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2个(含)设区市以上的,可以启动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为: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

由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四、分类处置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组织在主销地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开展会展节庆、订货会、采购会、品牌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等系列产销对接活动。

4.组织相关企业到主销地开展系列促销活动,组织小分队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主销地相应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农产品流通企业线上线下开展广西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5.重点关注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情况,开展大宗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组织事发市县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市县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路、业务。

3.组织在事发市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宣传报道,根据事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风会,做好舆论引导。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质量安全事件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负面舆论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牵头了解产销价格倒置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自治区财政厅牵头提出资金筹措安排意见。

2.迅速开展涉及产品调查和综合评估,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事态落实促销补贴政策,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4.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5.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总量调控,对该品类产品调优品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品质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广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各市、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应急预案,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统一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根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加大“广西好嘢”桂字号农业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大宗农产品市场吸引力。研究设立促销奖励制度,落实100万元促销奖励资金,对销售大宗农产品成效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予以奖励,提升销售广西大宗农产品积极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机制,对广西大宗农产品主产地产量、分布、上市期、收购价格、存量进行统计,监测全国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销售平台的批零价格、消费品质要求和消费量,整合自治区商务厅、供销社,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及电商平台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数据,做好产销数据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工作。整合多部门资源建立自治区级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为发布农产品卖难信息、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提供有力支撑。

(四)人才保障。培育农产品促销万名经理人、千名网红,加强农产品销售队伍和网络销售平台建设。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村屯“店小二”的作用,提升网上订单数量、拓展网上销售渠道。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农产品促销联盟、乡村振兴联盟,将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通过签署协议、承诺书等形式,明确应急销售队伍职责,建设区内骨干销售企业数据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附件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一、水果类

种类 2021年预测产量(万吨) 一般上市时间 主要分布区域
香蕉 303 8月—次年1月 南宁、钦州、百色、玉林、崇左、北海市等
荔枝 77 6月—8月 玉林、钦州、贵港、崇左、南宁市等
龙眼 55 7月—8月 玉林、钦州、贵港、崇左、南宁市等
芒果 109 5月—8月 百色、南宁、钦州市等
柑橘 1218 10月—次年3月 桂林、梧州、来宾、百色、河池、南宁、柳州、玉林市等
金桔 34 10月—次年3月 桂林、柳州市等
191 11月—12月 贺州、桂林、百色市等
109 10月—12月 玉林、桂林、河池、柳州市等
131 10月—11月 桂林市
葡萄 57 5月—8月 桂林、柳州、来宾、百色市等
火龙果 51 6月—12月 南宁、玉林、钦州、防城港、百色市等
64 5月中旬—6月中旬 贺州、河池、柳州、来宾市等
32 4月—7月 桂林、来宾、贺州、柳州市等
百香果 37 6月—12月 桂林、柳州、南宁、玉林、防城港、钦州、百色市等

二、蔬菜类

种类 2020年种植 一般上市时间 主要分布区域
面积(万亩)
大白菜 161.24 10月—次年4月 南宁、柳州、桂林、百色、玉林、河池、来宾、崇左、北海市等
黑叶 84.43 10月—次年4月 南宁、玉林市等
白菜
菜心 177.22 10月—次年4月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百色、玉林、钦州、贵港、河池市等
西红柿 54.75 11月—次年3月 百色市等
辣椒 59.14 3月—5月 南宁、钦州市等
白萝卜 104.07 12月—次年4月 桂林、钦州、玉林、贺州、河池市等
肉芥菜 116.71 10月—次年5月 玉林、贺州、南宁、钦州市等

 三、水产品类

种类 2020年产量(万吨) 主要分布区域
草鱼 32.8 南宁、贵港、钦州市等
鲢鱼 22.6 南宁、贵港、玉林市等
罗非鱼 26 北海、玉林、南宁市等
牡蛎 66.2 钦州、防城港、北海市等
南美白对虾 33.1 北海、钦州、防城港市等
鳙鱼 17.5 南宁、贵港、玉林市等
金鲳鱼 5.9 北海、钦州、防城港市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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