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鄂市监信监〔2021〕24号)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12-09 点击:371

发布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鄂市监信监〔2021〕24号
实施日期: 2021-12-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委军民融合办,长江航务管理局:

按照省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所要求实施的《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doc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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