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职健发〔2021〕4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9-26 点击:455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发布日期: 2021-09-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卫职健发〔202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区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总工会

2021年9月22日

全区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号)要求,为进一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活动,在全区用人单位中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的持续下降,职业健康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标准

“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见附件1)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4个方面14条标准。

三、组织方式

活动面向全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原则开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本级工会组织负责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用人单位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引导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率先开展。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填报推荐表(附件2)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会组织推荐“职业健康达人”。其中,员工总数3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推荐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1人;员工总数300-1000人的用人单位,推荐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人;员工总数大于1000人的用人单位,推荐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5人。各市在用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每年评选出的“职业健康达人”总数不少于50人。

四、结果运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为契机,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培训,开展健身锻炼或健康知识推广,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先进人物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会组织要将活动作为实施健康广西建设,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用人单位开展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把开展本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要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从2021年起,请各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于每年11月10日之前,将本市年度“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开展情况和《各市“职业健康达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周祖丞,0771-2800136;

电子邮箱:gxwjwzyjkc@163.com

自治区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陈晓勇,0771-5780573。(通过工会OA系统报送电子版)

   附件

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2.“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3.各市“职业健康达人”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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