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冀农发〔2021〕140号)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09-15 点击:467

发布单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1-09-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农发〔2021〕140号
实施日期: 2021-09-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冀农发〔2021〕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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