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商务厅 更新时间:2021-07-01 点击:438
各市商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我厅所涉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皖发10号实施细则.pdf
安徽省商务厅
2021年6月11日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分工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现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鼓励创意创新、激发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推动“双招双引”加速项目生成,加大指导力度支持企业成长,为全省外贸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创意梦想相互碰撞、资源要素互动耦合的创意平台,省级层面每年举办“天下徽商”圆桌会。根据省领导建立机制、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吸收本届“天下徽商”圆桌会嘉宾发言交流成果,加强跟踪问效和成果转化;深入了解投资意向,做好有合作意向的项目持续跟踪;建立徽商信息库,积累客商资源;建立天下徽商圆桌会常态化办会机制,将“天下徽商”圆桌会议打造成为推动资源整合、共谋合作、汇聚思想的开放平台。(厅促进局)
(二)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布境外知名展会推荐目录,围绕重点市场、重点行业制定并发布线上国际展会目录并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支持民营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在广交会、华交会、消博会、进博会、出口转内销等展会活动中,加强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外向程度高、研发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民营企业组织和支持力度。(厅贸发处、贸管处,各市商务局按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厅贸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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