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5-27 点击:629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市监食经〔2020〕97号)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经〔2020〕29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进一步完善网络培训考核“一套题库、一套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一个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以下简称“两库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省局决定开展餐饮从业人员网络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全省餐饮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店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采购员、库房管理员及后厨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考核内容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食品安全专业知识,食品安全管理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等,以及其它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三、培训考核方式
省局组织建设全省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学习资料库和考试题库,在“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以下简称“赣溯源”)中增加培训考核功能模块,按年度进行全省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实施信息化管理。各地可通过平台实时掌握属地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餐饮服务单位通过“赣溯源”注册、登录后添加从业人员信息,注册地址为:http://gsy.amr.jiangxi.gov.cn/,从业人员下载“赣溯源”APP软件登入参加培训考试。
1.培训。自即日起,餐饮服务单位可自行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自行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或者选择“赣溯源”APP软件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培训费用自理。餐饮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 学时。
2.考试。餐饮从业人员在自行完成40课时培训后,通过“赣溯源”APP软件申请参加年度考试。考试应独立完成,一经发现代考的,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全省通报。从业人员每年有3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考核。通过培训考试的,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3.抽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日常监督工作,并适时开展抽考工作,每年度对辖区内餐饮从业人员进行抽考,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情况,通报培训考试情况,记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中,对抽考不合格的餐饮从业人员,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其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培训作为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能力和行为自觉的一项长效管理工作,提高对从业人员培训要求。要结合餐饮业三年提升工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将培训考核工作列入年度食品经营安全考核项目。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采取发布公告、上门告知、微信群通知、联合餐饮协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调动属地餐饮服务单位参与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及时组织辖区内餐饮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
(三)注重实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培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进,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餐饮从业人员全员参与培训考核。要把对从业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和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探索新时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的方法和措施,切实提高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确保整体培训效果,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联系人:陈美荣,联系电话:0791-86355086
技术服务联系人:徐章良:联系电话:18170922918
附件: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从业人员网络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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