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津应急〔2021〕15号)

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5-19 点击:2339

发布单位: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5-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应急〔2021〕1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区应急局:

  近期,市应急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为深入推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推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的预防、源头的治理转变,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6月)

  各区应急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动员会议,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示范企业创建阶段(2021年7月—12月)

  2021年12月底,金属冶炼领域示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并得到有效运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得到全面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东丽区、津南区、宁河区要完成区域内黑色冶炼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武清区、北辰区、西青区、静海区、蓟州区各完成区域内1家有色金属铸造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宝坻区、滨海新区各完成区域内1家黑色金属铸造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依据实际情况各确定1家工贸示范企业,完成创建工作。

  示范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后,各区应急局会同示范企业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总结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经验做法,组织召开工贸企业观摩学习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三)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1月—10月)

  2022年10月底,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进入规范运行阶段,按照各风险因素隐患排查周期的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把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从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中排查隐患,在隐患排查中倒查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真正形成有机统一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体系。工贸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要以自建为主,外协为辅,确保建设质量和有效运行。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要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当企业工艺、设备、材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辨识,更新风险信息和管控清单。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各区应急局对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并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

  三、工作重点

  各区应急局要围绕《工作指南》以下重点内容,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

  (一)强化组织实施

  1.明确工作责任。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第一责任,要牵头成立由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以及一线员工代表参加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团队,具体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2.健全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风险辨识公示制度、风险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工贸企业负责人要熟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

  3.开展专项培训。工贸企业要组织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团队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如何发动和指导全体员工对其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岗位辨识的安全风险以及制定的管控措施进行审核;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的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制定管控措施的要求,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岗位一线员工制定、车间审核、部门审定,并由一线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二)风险辨识管控

  1.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工贸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组织、工艺流程等实际,合理确定风险单元,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科学确定风险等级。辨识要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通过辨识确定本单位风险点数量,并逐个确定风险因素和风险单元的管控责任人。

  2.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针对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循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的优先层级顺序,从工程技术、管理、个体防护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应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可能导致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清单,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4.设置风险公告告知。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5.编制风险分布图。按照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按要求对逐个风险单元内不同风险等级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标注,编制并发布该单元风险分布图。在此基础上,按照该风险单元中最高风险因素等级就是本单元风险等级的原则,对风险单元进行四色标注,编制本单位风险分布图,在企业显要位置公示。

  (三)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依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分别编制本单位各级、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应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2.开展隐患排查。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管控要求,编制隐患排查表,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开展隐患排查,并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3.落实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整改方案中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4.规范隐患治理台账。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并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应急局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要精准把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内涵,既要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又要把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作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围绕《工作指南》要求,深入企业进行检查督导,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提升企业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理解和认识,让企业了解并准确把握双重预防机制的本质要求。要督促企业参照《工作指南》创建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深入进行研究,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二)注重分类施策。各区应急局要根据工贸行业特点,按照企业的行业分类、规模大小、原料产品、工艺设备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切忌“一刀切”。对于规模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生产企业,要督促其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基固本,以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实现管理和操作的优化、细化、规范化。对于量大面广的规模以下企业,要本着简洁、易行的原则,指导其以岗位为核心,对其作业活动存在风险进行辨识,编制切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针对爆炸、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重点管控。要特别重视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各类安全风险管控,对于阶段性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作业以及停复工作业,开展全员全方位的精准辨识,各类风险要辨识到位,管控到位。

  (三)抓好工作统筹。各区应急局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通过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强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风险管控,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和一线作业安全能力,提升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强化服务指导。各区应急局要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广大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真正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好双重预防机制创建、运行、完善等方面的工作,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只重视文件体系的格式化规范,忽视双重预防机制的本质化要求。要强化示范引导,树立辖区和行业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要将《工作指南》相关内容作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典型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面向基层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宣讲,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覆盖车间、班组、岗位的内部专题宣讲,促使全员都能辨识风险,掌握防范措施。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应急局要把控好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引导激励规模以下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监管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2805167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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