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3-23 点击:569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部署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杜金颖;联系电话:83979678)
2021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实施《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以促进职业健康、保障劳动者权益为目标,严格责任落实,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法,加强监测报告,强化宣传培训,提升防治能力,完善支撑体系,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方案,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建立企业自查制度,强化主要负责人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联合市人力社保局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和工伤保险缴纳,督促检查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指导企业依法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督促企业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培训。
2.开展监督执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加强对尘毒危害企业“双随机”监督执法和专项执法,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技术机构规范从业行为,提升劳动者防护意识,推动实现医药、电子等行业尘毒危害治理目标。继续加强化工、冶金、建材等企业和高温天气建筑工地监督执法,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基础管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管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按照分类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尘、毒、噪、放射危害因素检测制度,重点企业检测率达到100%;指导企业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试点开展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抓好东城区、西城区试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工作,在重点行业创建一批示范健康企业。抓好非医疗放射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4.开展源头治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源头管理。各区根据筛查结果,对建设项目逐一核实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纳入本区《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基础台账》,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为监督执法重点,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开展重点职业病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严格监测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
5.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扩大监测范围,突出核心指标,实现地区全覆盖。通过监测重点职业病及有关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和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状况,研究分析我市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职业病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明确下一步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提供依据。
6.开展放射性疾病监测。对既往过量受照人员进行医学随访,分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现状、发病特点和趋势。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基本情况。
7.开展放射危害因素监测。对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单位总数50家,包含γ辐照装置、工业探伤、非医用加速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行包检测仪和核仪表等6类场所。
8.开展尘肺病随访调查。进一步摸准患者底数。加强重点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准确、及时、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化解职业病风险事件。
三、加强职业健康常态化宣传,扩大职业病防治社会知晓率,强化职业健康专业能力培训,提升监管干部专业素质
9.抓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尘、毒、噪危害,普及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班组,不断扩大职业病防治社会知晓率。
10.抓好职业健康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公益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责任意识。鼓励企业采取网络培训、导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促进广大劳动者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
11.抓好职业健康专业能力培训。通过专家讲解、现场实地模拟执法训练等,解决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问题。掌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基本方法,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或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四、研究解决影响职业健康专业能力难点问题,推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2.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立足职业健康发展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检测评价和诊疗等机构建设,加强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
13.开展技术支撑机构质量评估。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质量考核和评估。加大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工作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信息上报系统,所有体检诊断机构纳入直报体系,所有受检受诊人员纳入直报范围。
五、贯彻实施《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创建活动
14.积极推进企业健康促进工作。督促企业为职工创造卫生、健康、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通过创建健康支持环境、健康教育、健康技能、职工保健等活动,促进企业自觉关爱职工,提高职工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六、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
15.做好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整合全市职业健康管理网络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职业健康培训、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监督执法、职业病病例报告、职业健康监护、尘肺病康复等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健康”监管模式,依托网络和手机 APP平台实现自动预约、登记,实时查看体检状态,发放电子健康证、电子职业健康体检表和企业团体电子体检报告等功能,为监督执法提供便捷高效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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