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03-10 点击:439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日
2021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过去一年,全省畜牧兽医系统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努力克服了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等疫情不利影响,生猪产能恢复到2017年末水平,畜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重大动物疫情保持平稳,实现了“十三五”发展圆满收官。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启之年,做好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此,2021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四个导向”。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恢复生猪生产,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把畜牧业放到乡村振兴这个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着力破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四是坚持效果导向,理清思路,创新方法、制度、机制,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狠抓落实。
(二)做到“五个聚焦”。一是聚焦稳产保供,巩固提升生猪产业,加快发展牛羊和家禽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聚焦绿色发展,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打通种养结合关节,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聚焦短板弱项,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完善兽医实验室等基础设施,改善生物安全条件,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四是聚焦延链强链,引导畜牧企业向产前、产后延伸,大力发展畜禽屠宰加工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畜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五是聚焦作风建设,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兽医人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畜牧兽医队伍。
二、发展目标
(一)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肉类总产量355万吨,同比增长24.5%;禽蛋产量64万吨,增长4.6%;鲜奶产量9.5万吨,增长4.3%;蜂蜜产量2.4万吨,增长4.8%。畜牧业综合产值突破2000亿元。
(二)生猪生产全面恢复。生猪存栏1650万头,增长5.1%,生猪出栏3000万头,恢复正常年份水平,生猪外调900万头以上,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生猪主产省地位得到巩固提升。
(三)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牛羊肉产量19.4万吨,同比增长9.1%;禽肉产量87.4万吨,同比增长3.4%;蜜蜂、肉兔、特禽等特色养殖保持较快发展。
(四)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稳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比重77%以上;新增现代化生猪屠宰能力400万头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
(五)重大动物疫情平稳。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保持平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生猪生产全面恢复硬仗
1.压实压紧责任。像抓粮食一样继续抓好生猪生产,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严格目标考核,将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到县,巩固提高存栏、加快扩大出栏,全力推进生猪生产全面恢复,巩固提升生猪调出大省地位,生猪调出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2.落实落细政策。持续推进养殖用地、财政激励、金融支持、环评承诺制等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组织实施好贷款贴息、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等项目,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激励作用,保护好生猪生产积极性。扩大生猪活体贷、畜禽洁养贷等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期货仓单抵押贷款、“保险+期货”风险抵御等新模式。
3.加强服务指导。继续开展联系对接督促指导,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培训,加快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产能。加强生产情况调度,做好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产销信息,防止生产过度波动。加强产销对接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4.强化龙头引领。充分发挥正邦、双胞胎、牧原、温氏等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抓大不放小、以大带小的“江西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造提升、转型升级。
(二)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硬仗
1.坚持项目推动。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艺设施,加强日常管护,提升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质量,资源化利用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位置。
2.抓好示范推广。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畜-沼-果(蔬菜、林茶、饲草、水稻)”、第三方集中处理等模式,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示范样板。抓好万载县粪肥还田试点示范工作,探索粪肥就近就地规范利用技术模式。
3.加强常态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监督巡查,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和运行监管。完善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开展专项评估,强化结果运用。
4.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引导县级集中处理中心向周边县(市、区)辐射,支持建设县级病死畜禽收集转运中心,通过委托集中处理等方式,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和处理的运行机制,提高病死畜禽专业化集中处理覆盖面。
(三)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硬仗
1.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坚持外堵内防,持续强化消毒灭源、监测排查、检疫监督、调运监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把控出场检疫、过程管控、落地查验、无害化处理等关口,严密防范疫情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疫情。
2.扎实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加强疫苗招标采购、冷链储存、配送发放等管理,扎实组织开展春秋集中免疫行动,强化技术培训和督促检查,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抗体水平保持在80%以上。
3.不断强化疫情应急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补充应急储备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监测阳性处置,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和净化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严格疫情报告,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要求,坚决果断处置,防止扩散传播。
4.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动物疫病防治。持续开展家畜结核病、布病等监测和净化工作;巩固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成效,继续扩大净化区、可控区范围;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生猪腹泻病等防治,降低对畜牧业生产危害。继续以种畜禽场为重点推进疫病净化工作,巩固扩大疫病净化成果。
5.持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落实生猪屠宰场“两项制度”,组织开展生猪调运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畜禽运输指定通道制度落实,加强病死畜禽监管。完善动物检疫证章管理,禁止隔山开证、倒卖票据等行为。健全动物标识管理制度,规范动物标识采购、保存、发放、使用等管理,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
6.严格落实落实中南区分区防控措施。推动中南区分区防控政策在我省落地落细,认真履行中南区分区防控联席会议机制轮值省份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中南区分区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主要工作
(一)着力补齐补强畜牧兽医短板弱项
1.补齐兽医队伍不强短板。推动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8人、5人;按照每个乡镇官方兽医不少于2名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兽医队伍;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动物防疫力量;完成万年、铜鼓基层畜牧兽医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试点经验总结推广。
2.补齐兽医实验室等基础设施薄弱短板。加大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县级兽医实验室改造建设,完善基层动物防疫检疫设施设备;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设置生猪运输指定通道引导、指示标牌等设施;加强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完善动物防疫洗消网络建设;加强动物防疫、免疫直补、检疫电子出证等信息化建设,推广牧运通、掌上牧云等应用系统,提升动物防疫信息化水平。
3.补齐生物安全水平不高短板。加强动物防疫监管,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查漏补缺,实施生物安全改造,完善动物防疫硬件条件;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加强人员、物资、车辆、畜禽等进出场消毒管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疫病风险监测,及时消除疫病风险隐患;制定出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实施分类指导、分类施策。
4.补齐畜禽屠宰加工滞后短板。优化屠宰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现代化屠宰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指导生猪屠宰场改造升级,推动新建规模化屠宰加工企业竣工运营。引导大中城市有序推行家禽“集中屠宰、杀白上市”,提升家禽屠宰加工水平。鼓励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等全产业链经营,培育自主品牌,扩张连锁销售网络,实现优质猪肉产品跨区域流通。
5.补强牛羊产业发展不充分弱项。贯彻落实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牛羊大县建设战略,打造一批肉牛、肉羊养殖大县和标准化规模牛羊养殖基地。加大肉羊高床养殖、人工饲草种植、饲草调制饲喂、牛羊疫病综合防治等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大力开发利用秸秆等农副产品资源,提升牛羊生产水平。加强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发展适度规模母牛养殖户,扩大牛羊改良覆盖面,夯实牛羊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奶业,探索乳肉兼用牛奶业发展模式,开发特色奶产品。
6.补强家禽产业发展不强弱项。制定出台全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地方优质肉禽和特色水禽为重点,打造优质地方肉鸡和水禽优势产区,培育崇仁麻鸡、宁都黄鸡、泰和乌鸡等地方鸡产业集群和沿江环湖特色水禽养殖基地。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家禽良繁体系,推广家禽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资溪县圣农白羽肉鸡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国产白羽肉鸡研发与育种工作,打造高端白羽肉鸡品牌。坚持市场导向,发展鹌鹑、肉鸽等特色家禽产业。
7.补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平衡弱项。加强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监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生产飞行检查,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养殖环节监管,规范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确保用药、用料安全。加强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物综合治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不规范用药、饲料中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病死畜禽监管力度,防止流入市场。
(二)积极开展畜牧兽医示范创建
1.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积极推动畜禽养殖场改造升级,加快新工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推广应用,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按照“品种优良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利用资源化”要求,在吉安、赣州等地创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全程示范样板,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2.开展非洲猪瘟等无规定疫病小区和疫病净化示范创建。遵循“政府引导、企业建设、行业监管、专家评估”原则,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示范创建,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指导企业改造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兽医制度,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打造坚固的生物安全防护屏障。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梯次推进区域疫病净化工作。充分发挥无疫小区示范带动作用,以点串线、连线成片,推进全省无疫小区建设,梯次推进区域疫病净化,为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等“六化”要求,引导和鼓励屠宰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改造提升工艺设施水平,建立完备的质量管控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示范引领全省屠宰产业健康发展。
4.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创建。继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推广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模式,推广中草药减抗替抗健康养殖新产品、新技术,建立抗菌药使用制度和减量计划,实施兽药使用追溯,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通过示范创建,总结提炼经验,推动建立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管理机制,促使抗菌类药物减少使用,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严格执行国家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督促指导饲料企业严格采购、仓储、加工、品控、运输等环节管理,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示范企业为标杆,提升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扎实推进强制免疫“先免后补”改革
落实农业农村部强制免疫直补改革试点要求,坚持“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先免后补、据实补助”的实施思路,制定全省“先免后补”直补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年度目标,按照规模条件,有序推进,扩大直补覆盖面,2021年规模养殖场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23年实现规模养殖场全覆盖,2025年实现所有养殖场户全覆盖。建立完善补贴数量与出场检疫数量、疫苗使用量相关联的审核规则。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格防范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现象发生。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与国家兽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服务指导,开展抗体水平检测,确保免疫效果。
五、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生猪稳产保供领导小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协同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主体责任,将生猪生产恢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加强厅各部门、各单位协同配合,形成沟通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加强政策保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支持畜牧业发展的用地、财政、环保、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实施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助、贷款贴息、农机购置补贴、生猪和奶牛保险等政策,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牛羊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创新金融支持畜牧业新产品,探索活体、期货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新机制。全面落实畜牧业保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保险+期货”模式,提高畜禽生产风险保障能力。
3.加强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牧、依法治疫水平。启动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条例法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畜牧兽医法规体系。加强对畜牧、兽医、饲料、兽药、屠宰等行业行政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顿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执法培训,推进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密切配合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畜牧兽医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作风保障。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发扬“三牛”精神,铸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畜牧兽医队伍。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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