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质20210001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1-30 点击:1376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质20210001号
实施日期: 2021-01-2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1年上海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上海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年上海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把质量提升作为扩大内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大质量工作理念,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一)积极构建大质量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凝聚各部门建设质量强国的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各区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市、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组织编制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全面总结评估《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对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编制,组织编制新一轮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引领。推动各区党委、政府将质量发展纳入本区域“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质量强区建设专项规划,强化对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市、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着力完善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将质量指标纳入对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区党委、政府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引导激励各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市委组织部、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广泛开展质量宣传。加强先进典型宣传,通过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等活动,大力弘扬“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加强社会宣传,通过主题展览、微电影大赛等群众性活动,积极展示上海质量发展成效。加强新闻宣传,结合9月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覆盖全市的质量宣传报道,让“质量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持续开展质量知识进校区、进园区、进厂区、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深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发挥长三角质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长三角区域质量工作交流合作,联合开展区域质量竞争力评价、质量经验分享、质量品牌故事大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评选、质量智库共建、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等;加强长三角标准统一管理,加快建设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打造长三角质量发展新高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六)总结评估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各行各业各区域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一项常态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推进上海质量整体水平提高。(市、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七)提高食品、农产品质量保障水平。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进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种植养殖业产品质量和水平。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粮食“五优联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粮食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提高粮食储备和安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提升制造业产业链质量水平。围绕疫情防护用品及原材料生产、支柱性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及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等行业领域,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提升。重点开展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补链强链、集成电路产业链安全保障、新能源及汽车轻量化材料性能优化等5个产业链全面提升。坚持科技创新与质量提升协同发展,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与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消费品领域相关标准制定,推进消费品提质增效。加快推动上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重点提升高端制造、智能网联汽车、医疗器械等领域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本市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等质量指标的调查统计研究。推动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着力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要特色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实施《首发经济评价通则》等标准,开展直播电商基地运营生态建设与应用标准化试点,引导规范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旅游质量标杆引领,以进博会住宿保障为抓手,促进旅游住宿质量提升。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健全各类医疗服务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改进医疗质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日常监测,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树立金融服务质量标杆,推动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加强服务业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编制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四五规划,持续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查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以“品质工程”示范创建为引领,推进BIM、装配式等四新技术在交通建设领域率先、加快应用,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严格水利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作指导,促进设备监理业质量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启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市容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新一轮“美丽街区”建设、“公园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植树造林,重点推进生态廊道、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开展交通运输质量便捷工程,着力构建换乘便捷高效的多模式、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负责)

    (十二)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动基层一线班组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推广示范一批来自基层一线的特色质量实践模式和质量改进成果,推动建设一批科学高效的企业现场管理示范基地,培育塑造一批质量能手、质量工匠等质量专业技能人才,推动本市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三、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总结本市政府质量奖实施20年来工作经验,加强质量激励制度建设。严格质量奖评选,树立一批本市各行各业的质量标杆,发挥获奖组织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质量理念、文化、方法、模式、经验向全产业链延伸,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素质,激励企业强化质量提升。(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深入推进“质量标杆”管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推动企业在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方面数字化转型升级,以及按照全样本、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生产要素、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模型进行质量攻关与改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上下游加强相关标准与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方面合作,提高行业质量水平。(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水平。健全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状况调研,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计量、标准、检测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方面的公益培训,加强中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加强重点产品质量攻关。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大高价值专利、高品质商标培育力度,支持企业申请PCT国际专利和注册马德里商标。深入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工作,增强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能力。(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开展“5·10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扩大“上海品牌”影响力。发挥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品牌经济发展)引导作用,开展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上海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质量品牌创建活动,以质量提升打造优质品牌。持续推进“上海品牌”认证工作,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认证监管,加大培育宣传力度。加强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开展地产农产品品牌发展指数测评、品牌推优,提升地产农业品牌知名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支撑的事中分类评估、事后联动奖惩的监管制度,推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互联网+监管。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重点领域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服务水平,强化应急管理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全力推进药械化智慧监管,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海关、市应急管理局、市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八)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犯罪行为。强化问题发现,加强案件全环节打击,深化行刑衔接,重点打击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婴幼用品、涉“进博会”商品及汽车、电缆、建材等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制售假冒伪劣犯罪行为,在全市掀起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攻势,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公安局负责)

    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持续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十九)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开展本市质量促进条例、质量奖励等制度建设的研究工作,强化对质量创新、质量品牌建设的激励、引导。广泛宣传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质量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面向企业人员和社会居民做好普法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负责)

    (二十)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职业教育,结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专业+质量管理”的职业教育模式,将质量、标准等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基础课程,提高职工质量工具方法使用能力和质量文化素养。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作用,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加强国际高端质量人才培养,指导筹建相关人才培养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外办,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引导支持本市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专项(NQI)计划,完善计量测试、检测认证与标准化服务体系,培育医疗器械、海洋动力、商用航空发动机等重点产业领域计量测试中心,推动本市重点新兴产业相关国家质检中心建设,重点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质量基础设施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构建与上海科创中心相适应的共性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平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二)强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建设。促进探索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运作模式,加强引导相关产业领域的标准制定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向新片区集聚,促进新片区高质量发展。高质量高水平办好进口博览会,高规格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稳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医疗、旅游、文化交流与合作,重点形成一批国际接受度的行业和管理标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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