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01-13 点击:670
西宁、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青司发〔2020〕49号)要求,以2018年第三次全面清理结果为基数,对2018年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现行有效的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第12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的《关于印发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长效监管机制意见的通知》《青海省支持特色农产品省外营销窗口管理办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牧业重大创建认定、农牧业品牌推选、农畜产品认证、农展会等工作挂钩的实施意见》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由各责任单位结合文件实施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
二、对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及发布实行时间超过五年的《青海省农区引进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标准化饲草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青海省饲草产业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及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修改前继续有效。各责任单位应在清理结果公布后的6个月内完成修改工作,按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重新公布实施。
三、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过有效期限的《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示范社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废止日期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附件3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docx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6日 序号 名 称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备注 1 关于对非法捕捞 贩运 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举报人实施奖励的通告 第4号 2015.8.12 2 青海省畜禽定点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证章标志管理办法 青农医 〔2016〕219号 2016.8.24 3 青海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 青农经 〔2017〕148号 2017.6.1 4 关于印发青海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的通知 青农医 〔2017〕230号 2017.8.16 5 青海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管理办法 青农牧 〔2017〕369号 2017.12.21 6 《青海省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青农法 〔2018〕166号 2018.7.16 7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农经 〔2018〕188号 2018.8.14 8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农医 〔2018〕260号 2018.10.29 9 关于印发《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等3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管理措施》的通知 青农法 〔2018〕269号 2018.11.9 10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牧业重大创建认定、农牧业品牌推选、农畜产品认证、农展会等工作挂钩的实施意见 青农质 〔2019〕21号 2019.1.29 11 青海省支持特色农产品省外营销窗口管理办法 青农市 〔2019〕129号 2019.5.5 12 关于印发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长效监管机制意见的通知 青农种植 〔2019〕269号 2019.10.22
附件:
1、继续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名 称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备 注 1 关于下发《招商引资工作投诉受理办法》的通知 青农产 〔2012〕205号 2012.5.9 2 青海省农区引进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青海省农牧厅公告第27号 2012.6.25 3 关于印发《青海省标准化饲草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农草 〔2013〕392号 2013.10.17 4 关于印发《青海省饲草产业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及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青农草 〔2013〕393号 2013.10.17 5 关于印发《青海省饲草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农草 〔2013〕394号 2013.10.17
2、予以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名 称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废止时间 备 注 1 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 青农渔 〔2013〕262号 2013.6.25 2020.10.29 2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示范社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农经 〔2013〕298号 2013.7.25 2020.12.31 3 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 青农办 〔2016〕282号 2016.11.7 2020.8.4
3、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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