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1-24 点击:851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11-1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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