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10-30 点击:720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旅游集团,局直各单位:
粮食储存是粮食流通的重要环节,是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发展产业经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当前,我省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总体较好,但在个别地区、少数库点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仓储工作,切实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提出以下意见。
一、夯实粮食仓储设施基础。各地要以确保粮食收购仓容和安全储存为目标导向,统筹争取资金,着力优化仓库布局、改善仓型结构、提升仓库功能,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撤小建大,整合建新。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淘汰一批小、旧库点,结合粮食产量、库存粮、商品粮和流向等因素,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收纳库,谋划一批设施建设项目,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
二、强化粮食仓储业务培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仓储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让他们熟练掌握必备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要强化“一规定、两守则”的研学贯彻,针对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提高仓储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水平。要以解难题、补短板、促整改、提能力为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压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健全粮油出入库、粮情检查、通风熏蒸、品质检验等记录文件和粮油质量档案。坚决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规定和定期巡库查粮制度,检查要签字确认,发现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坚决杜绝重收购、轻管理现象。
2. 规范操作流程。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熏蒸管理规范,熏蒸方案不规范、不科学的不予备案。要强化储粮药剂储存、领用、残渣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严禁粮面直接施药,熏蒸后要及时清理、规范处置残渣、药包、药瓶等残留物。要强化熏蒸专业人员和队伍的培养,必要时聘请专业队伍熏蒸。
3. 加强库区管理。粮库环境要净化、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安徽粮食”标志、各级储备粮油、临储粮油、安全防火、安全生产等各类标牌标识设置、悬挂要规范醒目。粮油储存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要有效隔离,不得放任人员随便出入。仓房(油罐)按序编排号码,并有明显标识。要保持库区和仓房内外墙面、地面清洁,器材等物品要定期保养,保持清洁,堆放整齐。合理配置仓储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定额,建立健全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和管理档案,提高设备使用效能。加强仓储设施检查,保持仓房通风密闭、隔热保温、防水、防潮等性能。严禁在库区种菜、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等。
4. 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落实质量管控“八项制度”,健全重金属、真菌毒素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强化库存粮油收购、入库、储存、出库等环节的质量检测与管理,配备配齐检化验仪器设备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完善质量档案,确保库存粮油质量合格率、储存品质宜存率和卫生指标合格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 推进绿色储粮。坚持绿色发展方向,落实“藏粮于技”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兴粮兴储”。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绿色低温库、“仓顶阳光”工程建设,推行智能储粮技术、配置仓储作业设备,普及“双低”、“三低”等储粮技术,提高机械化程度,推广环流熏蒸、粮情测控、机械通风、绿色低温等先进的储粮技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智能储粮,全力提升储粮现代化水平。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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