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

来源: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8-26 点击:617

发布单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8-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8-25
状       态:  
备       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 年)》所列事项的随机抽查。除实地核查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检查、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抽查计划涉及的市场主体和其他类检查对象。

    一、前期准备

    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检查对象登记、备案等相关基本信息,提高检查效率。

    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执法证件。在核查过程中,应注意通过文字、求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结果公示

    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并通过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记录于检查对象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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