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沪卫食品〔2020〕007号)

来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8-03 点击:483

发布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8-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卫食品〔2020〕007号
实施日期: 2020-08-0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增强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业务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经研究,现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承诺办结时限调整为“当场办结”,各区卫生健康委根据本区审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自2020年8月1日起,该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直接办理,不再报送我委流转。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配套调整和优化。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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