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豫市监办〔2020〕170号)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7-03 点击:1183

发布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7-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豫市监办〔2020〕170号
实施日期: 2020-07-0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公共国标准化法》,落实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升企业产品标准水平,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经省局同意,现将开展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局统一组织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组织抽样、评价、结果公示、处置和总结工作;委托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郑州市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协助具体组织标准抽样、专家技术评价等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抽查结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企业产品标准和团体标准问题整改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监督抽查评价,形成抽查报告,公开抽查结论;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监督整改。

    三、抽查依据

    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市监﹝2019﹞293号)的要求,依据《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开展。

    四、抽查范围

    (一)全省范围内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二)全省范围内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团体标准。

    五、抽查内容

    团体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六、抽查方法

    (一)标准抽样。

    企业产品标准抽样方法为:先抽取抽查范围内全部标准列表中尾数为1的标准,抽取数量不低于全部标准的10%;然后在已抽取的10%的标准中抽取尾数为奇数的标准,抽取数量不低于全部标准的5%。

    团体标准抽样方法为:在规定范围内随机抽取,因团体标准数量较少,最低抽样团体标准比例不少于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量的10%。

    2020年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抽取标准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在省局门户网站(http://www.haaic.gov.cn)公示。

    (二)检查评价。

    标准检查评价工作委托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郑州市标准化协会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团体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行业分布,分领域从省标准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抽样标准进行评价和检查,提出评价检查结论。

    (三)结果公示。

    省局根据检查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检查报告,形成监督抽查结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省局门户网站公开。

    七、监督整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标准,监督、指导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局。企业逾期未整改的,由省局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强制废止,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联系人:省局标准化处 张英锋 0371-65569071

    李 真 0371-65569068

    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邵 杰 0371-65325995

    郑州市标准化协会 崔 帅 18236799010

      附件:2020年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抽取标准目录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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