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6-18 点击:692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精神,我委和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具体落实举措,草拟完成我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6月17日至6月28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fzggwjmc@tj.gov.cn
2.传真:022-23142260
附件: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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