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距离确认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6-11 点击:1109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6-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6-1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距离确认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距离确认评估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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